主页 > 民事调查 > 隐匿财产调查 >
怎样进行“资产调查”?
怎样进行“资产调查”?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被执行财产调查的有关规定及被执行财产调查的三种途径:
一是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二是被执行人报告其财产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依职权查明,包括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询问和对隐匿财产的处所采取搜查措施。公司硬件成熟、手段丰富、观念超新,具有高效、诚信、快捷、保密的特点。公司依靠各信息部门的合作关系,为您或您的企业打开便捷之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深圳侦探公司主要提供以下财产调查/资产调查服务:一、房产资料的查询需要委托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等基本材料;可以查相关的房产登记和车辆登记状况二、公司股权调查:需要委托人提供公司名称。三、股票证券调查需要委托人提供对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资料。四:家庭隐匿财产,转移财产调查。1、查房产,有房号查房产,无房号按身份证查,(须提供姓名、份证号码)查房产证信息,查房产证登记资料。房产档案信息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查其名下房产情况,或提供具体门牌号码查权属情况,或查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可以查询到名下有无房产,购买时间,房产证号,购买价格,面积。
2、查银行存款,查银行账户余额,查银行帐号,查身份证下银行卡资料 (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可查出银行余额,流水清单等。银行账户余额查询: 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反查银行账户余额,或者提供银行账号查询银行账户资料,可以查询到的银行流水账单,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
3、按身份证查车辆,查驾驶证资料;(须提供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查询,车牌号码查询车辆信息,车牌号码查询车主姓名,车牌号码查询身份证住址等
五、全国协查债务人银行存款、股票帐户、有价证券。
全国协查债务人公司股权、固定资产、投资收益、到期债权。
全国协查债务人车辆、房产、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全国协查侵权人隐匿的全部财产、越权处分的其他财产。
六、资产评估:专业评估公司,专业律师服务!
可根据身份证反查住址,财产状况,银行账户,户籍资料,查车牌号码等。
可根据手机号码反查个人信息如住址,相关联系人,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
针对个人的:房产、设备、车辆、银行存款、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等的取证调查,以及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资信程度、履约能力、财政状况、人力资源等信息评估,调查取证 。
七、银行存款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离婚诉讼前,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庭审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
(2)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后人间蒸发。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转账方式会留有痕迹),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却称该款已用于日常开支。
公司建议: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用一方或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的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采信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消耗完毕”的说法
八、不动产隐匿转移的方式及对策。
(1)隐匿不动产。
有些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
(2)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3)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
(5)、其他家庭动产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一方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编辑:admin